37 爱父母过于爱我的, 不配作属我的; 爱儿女过于爱我的, 不配作属我的;
38 凡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来跟从我的, 也不配作属我的。
39 顾惜自己生命的, 必要丧掉生命; 但为我牺牲生命的, 必要得着生命。
37 爱 父 母 过 于 爱 我 的 , 不 配 作 我 的 门 徒 ; 爱 儿 女 过 于 爱 我 的 , 不 配 作 我 的 门 徒 ;
38 不 背 着 他 的 十 字 架 跟 从 我 的 , 也 不 配 作 我 的 门 徒 。
39 得 着 生 命 的 , 将 要 失 丧 生 命 ; 为 我 失 丧 生 命 的 , 将 要 得 着 生 命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