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死亡的兄弟传宗接代
5 "如果兄弟们住在一起,其中一个没有儿子便死了,死者的妻子不可改嫁外人。死者的兄弟要尽兄弟的责任娶她为妻。 6 她生的第一个儿子要算为死者的儿子,免得死者在以色列无法留名。 7 如果死者的兄弟不愿娶那寡妇,她要到城门口见长老们,告诉他们,‘我丈夫的兄弟不肯尽兄弟的责任娶我,不肯为我丈夫在以色列留名。’ 8 本城的长老们要把死者的兄弟召来,与他商谈。如果他执意不肯, 9 那寡妇要当着众长老的面,上前脱下他的鞋,吐唾沫在他脸上,说,‘这就是不肯为兄弟留后之人的下场。’ 10 从此以后,他的家在以色列要被称为‘被脱鞋者之家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