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3 這 些 事 都 已 聽 見 了 . 總 意 就 是 敬 畏 神 、 謹 守 他 的 誡 命 、 這 是 人 所 當 盡 的 本 分 。 〔 或 作 這 是 眾 人 的 本 分 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