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"你们要对你们的兄弟说: ‘我的子民’; 要对你们的姊妹说: ‘蒙怜悯的’。

2 要与你们的母亲争论, 你们要争论, 因为她不是我的妻子, 我也不是她的丈夫; 好让她除掉脸上的淫相, 和乳间的淫态,

3 免得我把她剥光, 赤身露体, 使她像刚生下来的那天一样; 又使她像旷野, 像无水的旱地一般, 叫她因干渴而死。

4 我必不怜恤她的儿子, 因为他们是像娼妓的儿女;

5 因为他们的母亲卖了淫, 怀他们的作了羞耻的事; 因为她曾说: ‘我要跟随我那些爱人。我的饼和水, 羊毛和麻布, 油和我所喝的, 都是他们给的。’

6 因此, 我要用荆棘堵塞她的通道, 我要筑墙围住她, 使她找不着出路。

7 她要追赶她那些爱人, 却追不上; 要寻找他们, 却找不着。她就说: ‘我要回去, 回到前夫那里, 因为从前比现在好得多了。’

8 其实她不知道, 是我把五谷、新酒、橄榄油赐给了她; 甚至他们用来制造巴力的金银, 也是我大量给她的;

9 因此, 到了收割的时候, 到了出酒的季节, 我必收回五谷和新酒; 用来给她遮蔽裸体的羊毛和麻布, 我也必夺回。

10 那时, 我要在她那些爱人眼前, 暴露她的下体; 也没有人能救她脱离我的手。

11 我必使她的一切欢乐、节期、新月、安息日, 或任何盛会都终止。

12 我必毁坏她的葡萄树和无花果树, 就是她曾说: ‘这是我作妓女所赚的, 是我那些爱人给我的。’我必使这些果树成为荒林, 任由田野的走兽吃掉。

13 她在拜众巴力的日子, 向他们烧香, 佩戴耳环首饰, 打扮自己, 跟随她那些爱人, 却把我遗忘, 所以我必惩罚她。"这是耶和华说的。

14 "因此, 我要诱导她, 领她到旷野, 对她说安慰的话。

15 在那里我要把葡萄园归还给她, 使亚割谷变成‘希望之门’。她必在那里回应, 像她少年的时候一样, 也像她从埃及地上来的那天一般。"

16 耶和华说: "到那日, 你必称呼我‘伊施’("伊施"意即"我夫"), 不再称呼我‘巴力’("巴力"意即"我主")。

17 我要把‘巴力’的名字从她口中除掉; 他们的名字没有人再提起。

18 到那日, 为了他们, 我必和田野的走兽、空中的飞鸟、地上的爬虫立约; 我必从这地折断弓弩、刀剑和兵器; 使他们安然居住。

19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, 以公义、正直、忠信和怜悯聘你归我。

20 我必以信实聘你归我; 这样, 你就必认识耶和华。"

21 耶和华说: "到那日, 我必应允, 我必应允天, 天必应允地,

22 地必应允五谷、新酒和油。这些必应允耶斯列("耶斯列"意即"栽种")。

23 我必为了自己把她栽种在这地。我必怜恤那些不蒙怜恤的。我必对那些不是我的子民说: ‘你是我的子民’, 他们必说: ‘你是我们的 神。’"